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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31

基督教<<聖經>>






基督教徒最根本的信仰依據和行為準則,便是基督教的寶典<<聖經>>,把The Bible譯做<<聖經>>,有其歷史淵源,當初來華傳教的西方教士,利用華人熟悉的儒家話語,博取信徒認同,方便他們傳播教義。

凡是基督徒都讀過<<聖經>>,<<聖經>>是基督教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。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,儘管反天主教教皇的神權代表性,他的基督新教,卻不反<<聖經>>,主張「唯憑<<聖經>>,唯憑信仰,唯憑恩惠」,三唯中,亦以<<聖經>>為首要。

猶太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三教同源,他們的<<聖經>>大同小異。猶太教的<<聖經>>一共39篇,天主教的<<舊約聖經>>,比猶太教的<<聖經>>多了7 篇,排列也不同,<<以斯帖記>>和<<但以理書>>更有補篇。

猶太教的希伯來文<<聖經>>,由律法書(Torah)、先知書(Nebiim)和聖錄(Ketubim)3 部分組成。天主教<<聖經>>則分成4 部分:摩西5 經(<<創世紀>>至<<申命記>>),歷史書(<<約書亞記>>至<<馬加比傳>>),智慧書(<<約伯記>>至<<便西拉智訓>>)和先知書(<<以賽亞書>>至<<瑪拉基書>>)。基督教的<<新約聖經>>,又比猶太教的<<聖經>>增加了27 篇。<<聖經>>的原典,在古代已有各種語文版本,譯來譯去,信息流失,所以是部很複雜的書。

更複雜的是,<<聖經>>是一部集合了歷史、故事、傳記、神話、傳說、詩歌、書信、格言、預言、神諭和隱語的匯編書。其中有使徒的個人著述,也有代表當時教會意見的筆錄,有真實的史料,也有偽托的文學成分,<<聖經>>的這種史實與神話相混,以致專門向猶太民族宣示的神諭,變成置諸四海而皆準的普世思想,是另一種混淆,讀<<聖經>>時須細加辨別,否則不可能尋繹得其本義。

德國神學家布特曼(R. K. Bultmann),繼承形式批判,提出他所謂的「相互參照傳統」(synoptic tradition),把<<新約>> 4 福音書的<<馬太>><<馬可>><<路加>>,舆<<約翰>>分别對待,理出其間的先後關係和發展脈絡,以及希臘文化影響的痕跡。這種去神話化的閱讀,與那些死守文本、以偏蓋全的保守主義解經家,自是不同。


有關<<聖經>>這方面的詳細分析,可參看復旦大學張慶熊教授的<<基督教神學範疇>>一書,這本花6 年時間寫就的專著,是中文神學書籍中難得一見的高水準讀物,尤其行文的客觀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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