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Seediq Bale:The Rainbow Warriors》(賽德克 • 巴萊,彩虹戰士》(左圖),這部台灣原住民抗日的電影,其實就是重塑著名的「霧社事件」始末,時間發生在1930 年。
在賽德克族Mahebo 藩社(部落)頭目莫那魯道(Mona Rudao)率領6 個藩社共約300 人,凌晨突襲霧社(今南投縣)的日本公學校,可惜殺死的134 個日本人以婦孺居多,其中更有穿了和服的漢人。
這場戰事共打了40 多天,原住民最終因寡不敵衆,弓箭對飛機槍炮的強弱懸殊下,6 個藩社族人幾乎全部壯烈犧牲,不被屠殺的也都集體吊頸自盡,其中同樣免不了婦孺。
賽德克族為什麽要叛變?當然是受不了日本人的高壓治藩政策,例如,日本人為了實現以夷制夷目的,利用部落之間爭獵場的矛盾,新仇舊恨,竟公然以重賞鼓勵親日土著殺害起義部落族人。
最要不得的,是日本人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,例如,莫那魯道的長子舉行婚宴,向路經的日警祝酒,日警厭惡地甩開他的手,並用警棍打他,在場賓客合力還擊,令之受傷。
莫那魯道為了顧全大局,帶族人前往致歉,日警非但不接受,還要出言恫嚇。莫那魯道眼見被禁止紋臉的青年,日漸失去成為「巴萊」(真正的人) 的靈魂,他明知叛變將招致滅族,唯有勇敢走過彩虹橋,達到精神自由。
他的兩個兒子最後俱陣亡,他槍殺了兩個孫兒,連同太太自盡的屍體一起焚化,獨自上山進洞飲彈身亡,日本人發現他遺體後,還要剖後才埋葬。
總投資達七億台幣,動用上萬中、日、韓主次演員,在台灣28個地方取景,拍了10 個月,如果從2003 年所拍的5分鐘pilot 算起,前後長達12 年,可以說是台灣電影史上創舉。
編導魏德聖(上右圖),上一部電影《海角七號》的票房,如果沒有5 億3000 萬台幣的成績,這部電影也出不了台,華人應該看,台灣人更應該看。
電影原長達270分鐘,在台灣分《太陽旗》和《彩虹橋》上、下兩集放映,我現在看到的是150分鐘的聯映刪剪版,這個版本的一個顯著缺點,文場戲都删掉,武鬥戲又看不出輕重,以致顯得太稠密。而編導對日本軍人描寫得太愚蠢、草包,反而失去了感染力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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