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

.

2011/04/26

休謨之义



今天是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謨(D. Hume) 誕生的300 周年紀念,休謨還有一個生日是5 月7 日,那是因為休謨41 歲那年,英國改曆法與歐陸劃一起見,英國民眾當時一覺醒來便推前了12 天。

休謨在西方哲學史上的重要性,是他對所謂理性的廓清,令另一位大哲學家康德從「獨斷的迷夢中驚醒」。頗諷刺的,休謨生前出版的幾本哲學著作,在本國並沒有受到重視,蘇格蘭的兩所名校愛丁堡大學和格拉斯哥大學,都拒絕他的教職申請,愛丁堡大學只給了他一個薪金微薄的圖書館職位,結果只能憑他寫的《大不列顛史》名於世,他也免不了當時文人的出路宿命,當有錢人的秘書。

一個人如果每天早上都見到太陽升起,也就養成了習慣,期待太陽明早也升起。於是便下判斷:「太陽每早都升起。」但這個判斷,從邏輯上來說並不恒真,太陽也有一天內核燃盡而熄滅的可能;從經驗上來說也不成立,我們無法直觀到太陽未來的升起。我們的信念其實並沒有理性基礎,但習慣告訴我們,「太陽每早都升起」是「不變」的現象。

休謨說,我們的人生常由習慣指引,黑天鵝沒出現前,天鵝肯定是白的。這類命題,可以稱之為可能的表述(probable statements),與2+2=4這類指示的表述(demonstrate statments)不同 。前者是事實的知識,須要經驗才可得出判斷,後者是概念之間的知識,概念的定義不變,結論也不變,這兩種知識的區分,哲學界稱之為「休謨之义」(Hume’s fork)。

再舉個例,看人打桌球,第一個球撞向第二球時,第二個球必定向前滾動,這是憑以往看桌球賽所得經驗,換句話說,是根據以往的經驗來推斷未來,全憑習慣,這並非事實的知識,而實際上卻有種種可能,第一個球撞向第二球時,第二個球有可能停止不動(球給黏緊或釘牢) ,也有可能相反方向滾動(第二個球用的材料比第一個球沉重得多) ,更有可能化成一縷輕煙消失(我們看到的是一次魔術表演) 。

這不是用來詭辯,只想說明因果律和歸納法都要慎重對待。休謨的哲學智慧很早熟,《人性論》出版時才26歲,他雖是18世紀人,提出的許多問題,今天哲學界仍爭論不休,這就非同小可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

我的網誌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