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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8/06

認識荷蘭,台灣人的申訴 (轉貼)


荷蘭人口是台灣的 3/4,土地面積是台灣的 5/4,國民所得大約是台灣兩倍。

1/3 的家庭沒有小孩,1/3 的家庭是單親家庭,2/9 的家庭有兩個小孩,剩下的家庭,只得1 個小孩或3個以上。50% 的婦女在家中生小孩,產假16 周。

同居與結婚的權利義務相同。送禮一定附發票,不是要讓對方知道花多少錢,而是不滿意時可以拿去換,或方便維修。二手商店很流行,一年總有幾次節慶,有全國性跳蚤市場。

在荷蘭買房子,貸款可以貸 120 %, 因為裝璜也要花錢。

最近幾十年,才流行外出到餐廳用膳,有段時間,餐館都由中國人開。用餐很悠閒,一桌一個晚上,餐館通常只做一輪生意,不趕時間,當然也不趕客人。食客付帳堅守「各付各 (go dutch) 」原則。

荷蘭人懂4種語言的很普遍。工人基本上不加班, 該度假就度假,僱員不論年資,都有 23 天年假,部份人以縮短工時來代替加薪, 一年可有36 天假,每年六月份發度假費一個月,怕員工沒錢度假,影響工作情緒。荷蘭人很喜歡旅遊,平均每天有300 萬人出遊。商店早上10 點開門,下午6 點關門, 8 小時營業時間, 經濟力還是排在世界前沿。

65 歲以上老人,每個月政府發22,100 元 ( 台幣計算)。看病至少要等 3~7 天,要預約時間,不能隨到隨看,除非急症。沒有醫生處方,在藥房只能買到維他命及止痛藥。工作壓力無法承受,也算公傷,因此有近100 萬人在家休養。

在荷蘭發生車禍,通常雙方車主下來握個手,換個名片就走了,由保險公司處理,因為吵架不能解決問題。女王的公務車是福特,私家車是富豪(Volvo) ,不浪費公帑。

荷蘭主流媒體有不成文規定,不報醜聞;地方報不用錢買,全國性大報,星期日不出刊,好讓大家休息。大學畢業的人,都可以得到一份免費週報《intermediair》,每年填一次問卷,已經是長期訂戶,這份報的份量跟雜誌差不多,內容精彩,水準很高,全靠廣告收入維持。

荷蘭人相當幽默,從小學低年級開始,在學校就要輪流講笑話。荷蘭人不信權威,彼此以平輩相處,老闆也直呼其名,荷蘭人少有貪污,因為沒有人送賄。

九成荷蘭人,覺得自己很幸福,八成六覺得自己很健康 (這才是政府的目標嘛!) 。

這位台灣作者最後抱怨,鄭成功幹嘛要趕走荷蘭人,害他目前工作這麼累。

(按) 台灣人心態很奇怪,不少老人仍懷念日治時期,現在又嚮往荷蘭,不以做帝國順民為苦。一度被荷蘭侵佔的印尼,相信其國民未必有這樣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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