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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4/07

廚房是女人找到証據的地方


丈夫在睡房牀上被勒死,太太坐在廚房的搖椅上,神情古怪,其後被警方拘禁,認為有殺夫嫌疑。

最先發現屍體的鄰居海爾,領着檢察官和警長夫婦,前來接走太太瑪莎,一行五人,往死者家中找罪証。於是,男人上二樓睡房和穀倉尋線索,認為破落的廚房沒有什麼好發現的,留下瑪莎和警長太太在廚房隨意觀察。

瑪莎想起20 年前,死者太太婚前,還是個穿白裙的活潑快樂少女,自從出嫁後,一天到晚做家務,足不出戶,家裡連電話都不裝,給丈夫折磨得人不似人,鬼不似鬼。

兩個女人又發現了一隻鳥籠,籠裡的金絲雀似被人擰斷脖子而死。照瑪莎推測,死者一定是把太太唯一痛愛的金絲雀弄死後,才給太太報復。

警長太太起初不同意瑪莎消滅罪証的做法,後來發覺自己的處境和死者太太並無不同,也是給丈夫一直欺壓,物傷同類,同意不向她們的男人吐露真相。

以上是美國文學裡著名短篇小說「A Jury of Her Peers」(物傷同類) 的梗概,作者 Susan Glaspell (上圖),記者出身,利用她採訪的社會新聞,先寫成戲劇,再改編成小說,咸認為是女性(權) 主義的代表作。

小說中有不少蔑視女性的描寫和對話,例如檢察官詆毀死者太太不善處理家務,弄得廚房污穢不堪,碰過櫃門,也要趕快洗手,又對警長太太說,她嫁給警長,就是嫁給法律。

我們知道,兩個女人(包括讀者) ,都是同情死者太太的遭遇的,儘管她們對男人不滿,但從法理上來說,她們固意消滅罪証,算不算得同謀(accessories) ?

法官作者理察樸斯納(R. Posner) ,在他那本<<法律與文學>>裡認為,女人喜歡從表面環境証據下判斷,批評男人只懂得在抽象的法律形式上強詞奪理,這就牽涉到法律上的二律背反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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