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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28

審美六點理由

藝術之成為藝術,有六點理由,理由當然不止六點,還可以羅列出別的大堆理由。以下所舉的,只是欣賞和讚美藝術時,經常被人提出的理據,亦即美學評準。
1) 一張畫,不能沒有繪畫技巧,兩人都畫同一題材,為什麼徐悲鴻畫的馬,比新手畫的出色,是因為徐掌握了繪畫技巧,新手還沒有。別的媒體也一樣,小說家要有寫小說的技巧,音樂家要有作曲技巧,不懂樂理,無法作出悅耳的樂曲。不懂分鏡技巧,便拍不出好看的電影,所以,藝術技巧很重要;
但當代的概念藝術(conceptual art),又怎麼解釋?一隻現成厠缸,創作人出了點怪主意,簽個偽名,根夲未經任何加工。只要有畫廊肯展出,便可以成為藝術。制度派理論,一時間,令人吹鬚碌眼,瞠目結舌。香港的情況,graffitist 曾灶財,藝評家劉襄陽替他在大會堂展出,曾的作品便成書法藝術,馮敏兒現在發起運動要保存的,也是這些街頭墨寶,大家一定要支持。

2)藝術要引起人的喜悅和樂趣,所謂enjoyable,大多數的商業電影,目的在娛人,甚至誘發人的欲望,那些highbrows 認為這是低俗,評論家為了遷就這些學究,藝術之前加上「通俗」二字的框架,以示非fine art 族類,請eggheads 切勿生氣;
但藝術純粹在娛樂嗎?畢加索的名畫 Guernica 和希臘悲劇又怎麼解釋?前者表現的,是人和動物被法西斯飛機炸死的痛苦;大多數希臘悲劇顯示的,是人類無法扭轉命運的操縱,看曹禺的<<雷雨>>就知道。觀眾看的時候,心情沉重,看完也低廻不已,有人更茶飯不思。

3) 藝術是感受的傳達,在今天,這仍是主流思想。有人說,只要真情流露,便是好作品,於是毫無節制的情感宣洩,無病呻吟,狂野的喧嘩,都通行無阻。浪漫派作品泛濫成災,不知道收斂含蓄為何物,更無論清幽寧靜的更高境界,令我們的詩人評論家Eliot(T. S.)急跳脚,高呼:「詩不是放縱情感,而是逃避情感;不是表現個性,而是逃避個性。」所謂dissociation of sensibility。

4) 藝術作品一定要有教育意義,提升道德情操,「文以載道」,寫<<戰爭與和平>>的托爾斯泰便有此想法,藝術的目的在勸「善」;但他的俄羅斯同胞,寫<<羅麗妲>>的納博科夫,有鼓吹戀童癖之嫌;寫<<查泰來夫人的情人>>的勞倫斯,則歌頌婚外情。
<<金瓶梅>>猥褻下流,還有點社會意義,賈平凹的<<廢都>>亦步亦趨,<<肉蒲團>>更等而下﹔這些東西,加上<<北回歸線>>,以至所有世紀末的頹廢派作品,全應束之高閣禁制,所有描寫情色場面的文字,都用空格的「潔本」代替,或乾脆放把火燒掉,一了百了,讓杜魯福的book people去訓練記憶力。而猿猴演化的人類,偏偏心思思,渴望看補足的「穢本」,想盡辦法都要走地下通道,寧犯禁也要一書在手。
在教育和道德的旗幟高揚下,其極端,是毛澤東主張文藝作品應為工農兵群眾服務,結果革命前成名的作家都寫不出作品,寫成的也變成政宣工具。

5) 藝術的形式一定要和諧完美。
於是,抽象和隨機作品都被摒諸藝術大閘外。
6) 藝術要能反映現實,要有心理洞見,要予人感同身受的經驗。
於是,天馬行空的想像,便成虛假的次貨。

總之,各執一詞,各持己見,令人頭腦混亂,不辨東西,問題出在什麼地方?經過一番思想掙扎,終於發覺,藝術是個6不像的怪物,不受規範。繆斯女神跟人一樣,崇尚自由,任何人想將之覊押,金屋藏嬌,據為己有,她必像林妹妹般鬱鬱病死。既然六點理由無一能孤立証成,為什麽要浪費時間去追究;跟人展開激辯,就更無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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