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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12

觸犯禁忌


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報情色版,登了些有關亂倫和獸交的問卷,遭人投訴,引起社會上廣泛關注,議論的人愈來愈多。中國人的劣根性,一牽涉到情色性事,便只喜幹不准講,以致本來屬於衣冠禽獸本真,顯見的平淡無奇事物,變得神秘兮兮,愈來愈難明暸。

其實,只要人幹得出來的柬西,有什麽不能拿出來光明正大的討論,社會新聞的亂倫案時有發生,意大利山區牧羊童獸交,習以為常,一天不講清楚,一天都成為禁忌,存在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,當有一天,身邊相識相熟的人,遇到同樣的問題,便驚惶失措,不知如何面對和處理,這是把污穢掃進地毡下的惡果。

禁忌有制度規範上的,有宗教信仰上的,也有屬於民間習俗的。制度規範上的,通常出於政治立場的分歧,例如毛澤東的繪像,中共的五星紅旗,如果你到北京旅行,在天安門廣場上向毛像噴漆,燒五星旗,你肯定被當地公安拘禁;但民運人士,可能把你當做反專制英雄。假使明知進出美國境,要被脫光衣鞋檢查,唯有不去美國,去別國,也不到美國轉飛機。

每種宗教團體,都有本身的禁忌,伊斯蘭教的飲食禁忌中,禁吃豬肉,缺耳的駝肉、動物的血液和自死動物 (非由穆斯林屠宰的動物),一概吃不得。一個穆斯林,不知情吃了這些東西,不見得馬上腹痛下痢。既然篤信了人家的宗教,便應嚴格遵守禁忌,豬肉豬紅碰不得。

去寺院瞻仰佛舍利,身旁的僧人突然把一個蒲團扔在你脚前,大喝一聲:「脆下!」正如作家朱越利親身經歴到的,如果你並非佛家子弟,那就大可知難而退,沒有必要屈膝順從;但既然自願進內,也怪不得人,問題在,這位出家人對訪客不夠尊重,對俗家子弟要求過份。

至於民間習俗的禁忌,尤多迷信成份,但入鄉隨俗,客隨主便,如果主人家偏要論資排輩編席次,在下只有敬謝不敏,不出席。

觸犯禁忌,有的是無心或無知之失,沒有做到<<禮記曲禮>>上說的:入境問禁,入國問俗,入門問諱,有的則是故意的挑釁。遇到前者,當事人應客氣地提醒、解釋和勸止,遇到後者,任何人都無法預防,這時候,只有權衡法律、治安、人權等條件,予以公平處理,至於媒體觸犯禁忌,畢竟只是心理上冒犯,而非實質上顛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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