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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8/07

製炸彈母親的抉擇

有個懂得製造炸彈的婦人,和女兒一起被恐怖分子綁架,他們要脅她製造一個大炸彈,否則殺掉小女孩。她明知炸彈製成後,恐怖分子一定拿去殺人,她若不聽命,他們肯定什麼都幹得出,殺個小女孩來說,太輕易了。

那麽,她製炸彈還是不製?他們把她女兒關在另外的地窖,由兩個人看守,偶然用錄影帶錄點小女孩的生活細節,讓她看着放心。兩個看守人,其中一個較友善,有時唱歌和說故事逗小女孩開心,免得她一想起媽媽便哭哭啼啼。

婦人廹於無奈,只有替恐怖分子製炸彈,製成後,他們正準備拿去犯案。當地政府的特擊部隊突然衝進來,雙方展開一場激烈槍戰。恐怖分子的首領重傷被殺前,下令處決女孩。友善的一個看守人,不忍下毒手,與另一個激鬥,殺了對方,準備逃亡,正在因怎樣處置女孩感到為難,女孩要求他把她放走,向他保証,逃生後絕口不提見過他。

這個看守人逃出後,不久便被警察逮住,警方要女孩去認人。女孩要不要指証他?看守人儘管與恐怖分子為伍,畢竟救過她一命,並未完全泯滅天良。若不指証他,難保他再去搞恐怖活動,今次他雖表現友善,並不証明他過去沒殺過人,也不保証他將來不去犯案;小女孩最後還是謹守諾言,沒有指証他。

這對母女的決定和做法對不對?母親是為了救女兒,不顧別人的生命財產,製殺人的炸彈;女兒脫險得慶生還,得到了一己利益,便不顧社會存在的危機;但她們這樣的取捨,似乎是人之常情,大多數人遇到類似處況,也會同樣抉擇。

人生旅途上,我們往往像這對母女,有時左右為難。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發生爭執,應站在哪一方,還是什麼都不管,讓他們吵個你死我活,甚至弄出人命傷亡。

老師同學死黨跟人辯論,明明他們中有偏頗,固執成見,自己要不要挺身而出,為他們與陌生人仲裁。上司老闆跟別人交易時,明明不公道,要不要坦白講出來,提醒他們處事的不當,還是只顧保住自已的飯碗最重要,徇私了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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