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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3/26

中國人獨多忌諱,不宜這樣,不便那樣,應關注的人生重大問題,都避而不談,談也不能暢所欲言,不准公開。文字意義,離不了源流考據,中文結構的六書(象形、會意、指事、形聲、假借、轉注),研究時應實事求是,有什麼好忌諱的。

且說 「 祕 」 這個字,左 「 示 」 右 「 必 」,是個形聲字,「 示 」 多與祭祠有關(神、祈、禱);但 「 必 」 的解釋,便語焉不詳,故意隱瞞避忌。居然有人把 「 必 」 中的 「 弋 」(粵音「亦」)) ,訓成形如水勺,旁邊兩點是水滴,於是,把人引到日本廟門的水缸水勺前,便說解通了;但拜廟是光明正大的事,為什麼要與 「 祕 」 有關,便說不出所以然。

其實,許慎的<<說文解字>>明明說 「 必 」 字 從 「八 」,從 「弋 」,「八」者,分也,以象女陰(形像地分開女人的兩條腿),「 弋 」者,系絲(繳)於矰也,矰矢喻男根,以射箭喻男女性交。而且 「 弋 」 「戈 」相通,雄雞鳴聲 「 gwo,gwo,gwo 」,唐朝人便稱雞鳴為 「戈(音gwo)」,男人陽具又名 「 雞巴 」 ,少女初次失身叫 「破瓜」(以刀判瓜),所以,「 必(音bi)」 是個會意字。
中國方言中仍有聲呼女人陰戶如 b,山東佬也好,上海佬也好,罵起人來,像交通警察吹銀雞。
中文裡與 「 必 」 合成的字,如 「密 」、「 宓 」、「 閟 」),都與女性相關;夏朝的神話人物女媧,別名「高密」,周人先妣姜嫄的神廟叫「閟宮」,曹植賦的洛神名「宓妃」(轉引康正果著<<重審風月鑑>>)。

古人認為,男女交媾是繁衍後代、延續種族的正經大事,儒家亦有 「 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 」 的訓誡,拜神的目的,有時是祈求交媾後,女人馬上受孕。今天印度廟壁,仍見得到男女交媾的浮雕。
中文裡禮教留下的痕跡,男女交媾要 「祕 」(隱密)、要 「毖」(謹慎)、要「 謐」(安靜)。中國人的毛病,是醜事儘管去做,決不可說穿說破,說了,比做的罪名還要大。香港書展,竟有人去查禁談性的書,再次証明,華人社會的食古不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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