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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02/21

巴士廣告


倫敦近日的雙層公共巴士,紅色車身出現這樣一條廣告,There’s probably no god. Now stop worrying and enjoy your life。(多半沒有神,現在你可以停止憂慮,享受生活。) 這個宣傳運動,原只想籌集一點經費,在一條路線賣廣告,結果卻籌得13 萬英磅,足夠在800 輛巴士登4 個星期廣告。
竟有這麽多人支持這次行動,完全意料之外,也許不少倫敦市民受夠了宗教團體的促銷舉動。主其事的是<<衛報>>一個記者,有興趣可以查看她的博客網址:arianesherine.blogspot.com

一直認為,宗教信仰是精神修行,出自個人主動的探索,而不是被動的勸諭和引誘。如果我的精神生活出現危機,理應由自己去尋求謎底和解決之道,進入深山寺院,或定期參拜教堂,而不是像摩門教派的傳道者,上門按鈴來向我游說,甚至洗腦。
現在的各種宗教團體,愈來愈世俗化,竟利用電視黃金時段做宣傳,而且大多數不在闡釋教義,只說了大堆做人的道理,和倫理訓戒有什麽差別?要不,就利用個人感受見証神跡,最明顯的,是患癌後得到暫時緩解的病人,自以為已獲神明的特別眷顧,到佈道大會見証神跡,電影<<黑金風雲>>( There Will Be Blood)裡,對這類情況有所說明。
個人做不做壞事,不必以宗教名義來規範,父母和老師的教導,同樣有訓導作用,最重要的,是經常反省和自我檢討。其實,當代醫學雖發達,任何人都無法超越大限,大家坐的公車,遲早要到終站,有人先下車,有人後落,應以平常心對之,而不是心存僥幸,奢望長留紅塵,妄想無法預見的彼岸樂園。

可是上述巴士廣告一出,每天都遭人投訴,足見達爾文的祖國,啓蒙思想只比美國好一點,還不如標榜「科教興國」的中共。既然宗教團體可以在傳媒硬銷未經証實的信仰對象,為什麼無神論者就不能有發言權,何況廣告裡並未低貶任何宗派,只在給大家一點樂觀鼓舞,勸我們無須每天生活在毫無根據的恐懼中,擔心末日審判的來臨,而應盡情享受餘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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